《古今毉統大全》

明 徐春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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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熱証第一

小兒初生有胎熱証者,宜先以木通散煎與母服,使通於乳,令兒飲之,通心氣解煩熱,不可求速傚。乳母服葯,漸次解熱,百無一失。若以涼葯攻之,必致嘔吐也,變生大患。乳母仍忌辛辣酒麪濃味,庶易得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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