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景嶽全書》

明 張介賓

目錄

水痘(二十七)

凡出水痘,先十數點,一日後,其頂尖上有水泡;二日三日,又出漸多;四日渾身作癢,瘡頭皆破,微加壯熱即收矣。但有此疾,須忌發物,七八日迺痊。一、水痘亦有類傷寒之狀,身熱二三日而出者,或咳嗽麪赤,眼光如水,或噴嚏,或流涕,但與正痘不同,易出亦易靨,治以清熱解毒爲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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