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飲膳正要》

元 忽思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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兔肉

味辛,平,無毒。補中益氣。不宜多食,損陽事,絕血脈,令人痿黃。不可與薑、橘同食,令人患卒心痛。妊娠不可食,令子缺脣。二月不可食,傷神。

兔肝

主明目。

臘月兔頭及皮毛

燒灰,酒調服之,治難産,胞衣不出,餘血不下。

知識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