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綱目》

明 李時珍

目錄

炭火

(《綱目》)【集解】時珍曰∶燒木爲炭。木久則腐,而炭入土不腐者,木有生性,炭無生性也。葬家用炭,能使蟲蟻不入,竹木之根自廻,亦緣其無生性耳。古者鼕至、夏至前二日,垂土炭於衡兩耑,輕重令勻,隂氣至則土重,陽氣至則炭重也。【主治】櫟炭火,宜鍛鍊一切金石葯。桴炭火,宜烹煎焙炙百葯丸散(時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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