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普濟方》

明 硃橚;滕碩;劉醇

目錄

辨可水形証

夫太陽病。瘥後。胃中乾燥。不得眠睡。渴欲飲水。儅稍稍飲之。即瘉。若嘔吐。熱在膈上。思水者。與五苓散。即可飲水也。夫傷寒七八日。大渴欲飲水。然儅與之。常令不足。勿極意也。夫凡傷寒病。能飲水者。爲欲瘉也。若不渴而強與之。因此成禍者。其數多矣。夫可水。除煩。使胃和。常須少與。勿令多。若還不與。無由作汗。強與。還因水致病。非與曰病飲水爲爲皮膚。則爲腫重。飲水過多者。五苓散主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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