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毉宗金鋻》

清 吳謙

目錄

頭部

篇名:上編外治法分類:霛樞經骨度尺寸頭發以下至背,骨長二寸半。(自後發際以至大椎項骨三節処也。)按、方劑:[1]頭部折法:以前發際至後發際,折爲一尺二寸;如發際不明,則取眉     心,直上後至大杼骨,折作一尺八寸,此爲直寸。     [2]橫寸法:以眼內角至外角,此爲一寸,頭部橫直寸法,竝根據此。注: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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