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吳謙
條文:帶脈部分足少陽,季脇寸八是其鄕,由帶三寸五樞穴,過章五三維道儅。注:[1]帶脈部分,在足少陽經季脇之下一寸八分,即帶脈穴也。 [2]從帶脈穴下三寸,即五樞穴也。 [3]從五樞下行,過肝經之章門穴下五寸三分,即維道穴也(圖八十一)。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