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毉學綱目》

明 樓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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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者脾之所主,胃大腸脈之所挾。經雲∶中央黃色,入通於脾,開竅於口,藏精於脾。又雲∶脾主口,在藏爲脾,在竅爲口。又雲∶脾氣通於口,脾和則口能知五味矣。此脾之所主於口也。又經雲∶胃足陽明之脈,挾口,下交承漿。又雲∶大腸手陽明之脈,挾口,交人中。此胃大腸之脈所挾於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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