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諸病源候論》

隋 巢元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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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傷寒九日以上候

傷寒九日以上病不除者,或初一經受病,即不能相傳;或已傳三陽訖,而不能傳於隂,致停滯累日,病証不罷者;或三陽三隂傳病已竟,又重感於寒,名爲兩感傷寒,則腑髒俱病,故日數多而病候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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