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綱目》

明 李時珍

目錄

蘆火、竹火

(《綱目》)【主治】宜煎一切滋補葯(時珍)。【發明】時珍曰∶凡服湯葯,雖品物專精,脩治如法,而煎葯者鹵莽造次,水火不良,火候失度,則葯亦無功。觀夫茶味之美惡,飯味之甘,皆系於水火烹飪之得失,即可推矣。是以煎葯須用小心老成人,以深罐密封,新水活火,先武後文,如法服之,未有不傚者。火用陳蘆、枯竹,取其不強,不損葯力也;桑柴火取其能助葯力;桴炭,取其力慢;櫟炭,取其力緊;溫養用糠及馬屎、牛屎者,取其緩而能使葯力勻遍也。

知識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