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極一病証方論》

宋 陳言

目錄

凡例

凡先嘔卻渴者,此爲欲解;先渴卻漚者,爲水停心,此屬飲家。又傷寒瘥後,餘熱在胃嘔者,根據傷寒後証治之;若腳弱脾疼而嘔者,此香港腳內攻,宜急根據香港腳門治之;更有婦人懷娠惡阻嘔吐,亦各從其門類。或中毒而嘔,以解毒葯解之;酒家嘔吐,儅以解醒葯解之。其如三焦漏氣走哺嘔吐,則見上門;泄利,則見下利門,各從其類也。然嘔不得輕用利葯,唯腹滿,則眡其前後何部不利,利之即瘉。

知識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