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極一病証方論》

宋 陳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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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診例

凡欲診脈,先調自氣,壓取病患脈息,以候其遲數,過與不及,所謂以我毉彼,智與神會,則莫之敢違。凡診脈,須先識脈息兩字。脈者,血也;息者,氣也。脈不自動,爲氣使然,所謂長則氣治,短則氣病也。凡診,須識人迎、氣口,以辨內外因,其不與人迎、氣口相應,爲不內外因,所謂關前一分,人命之主。凡診,須先識五髒六經本脈,然後方識病脈。嵗主髒害,氣候逆傳,隂陽有時,與脈爲期,此之謂也。凡診,須認取二十四字名狀,與關前一分相符;推說証狀,與病者相應,使無差忒,庶可根據源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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