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極一病証方論》

宋 陳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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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忘証治

脾主意與思,意者記所往事,思則兼心之所爲也。故論雲,言心未必是思,言思則必是心,破外人議思心同時,理甚明也。今脾受病,則意捨不清,心神不甯,使人健忘,盡心力思量不來者是也。或曰∶常常喜忘,故謂之健忘,二者通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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