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奇傚良方》

明 董宿

目錄

論瘡診

是瘡疹証而熱,數日瘡疹不出,進退皆難,誠可慮也。便欲大發之,懼其瘡本稀而成斑爛,成倒靨,不發之又無以散毒熱,故方書論始以微發之。微發之而不出,即加葯,加葯不出,則大發之,大發之後,或出不多,或無斑疹,脈息和平無他証者,即瘡疹本稀,不可更發也。以此思之皆是用葯有漸,發散不至太過,亦不至不及,亦用葯之善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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