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外科正宗》

明 陳實功

目錄

脫疽論第十八

脫疽多生足指,少生手指,初起水窠黃泡者,即灸之。初生如粟,裡可容穀,皮色紫赤,不作腫,發紥仍灸。已灸之後,瘡受火氣,發泡作膿,外葯箍之,內兼補托。毒勢已成,瘡形稍陷,但紫色未攻腳麪者,評議割取。既割取之後,血水淋漓,疼痛不減,和氣血,補脾胃。已成飲食減少,身躰倦怠,便數口乾,滋津液、壯腎水。破後氣血受傷,脾胃虛弱,自汗盜汗,惡心乾嘔,睡臥不甯,日晡發熱,疼痛苦楚,煩悶譫妄,俱宜大補氣血。富貴及膏粱,素饕色欲,每淤房術,縱恣日久,禁止割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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