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儒門事親》

金 張從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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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食不消散二十三

夫一切冷食不消,宿酒不散,亦同傷寒,身熱惡寒,戰慄,頭項痛,腰脊強,及兩手脈沉,不可用雙解,止可用導飲丸五、六十丸,量虛實加減,利五、七行。所傷冷食宿酒,若推盡則頭痛等病自瘉也。次以五苓散、生薑、棗,長流水煎服,五、六服。不可服酒症進食丸,此葯皆犯巴豆,有熱毒之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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