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科經綸》

清 蕭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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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子喑以降心火清肺金爲治

張子和曰∶婦人重身,九月而喑者,是脬之絡脈不相接也。經曰無治,雖有此論,可煎玉燭散二兩,放冷,入蜜少許,時呷之,則心火下降,而肺金自清,故能作聲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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