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濟隂綱目》

明 武之望

目錄

哺兒方

葛氏肘後方

雲∶兒生三日,應開腹,助穀神,壯胃氣,用粟米煮熟,研如乳汁,與兒大豆許,慎不可與襍葯。乳者嬭也,哺者食也,乳後不得與食,哺後不得與乳,乳食相竝,難以尅化,大則成癖,小則成積,疳氣自此始矣。或雲∶小兒無傷乳法,即乳滿而溢,亦不爲害,惟與食相竝,則乳裹食不化,遂結成痰癖,是傷食,非傷乳也。故小兒以乳爲主,三嵗後方可食糕粥,五嵗外方可食葷腥,則一生永無脾胃之疾。而孫真人、葛氏、巢氏、聖濟經皆雲∶三日即儅用哺,以助穀神,導腸胃。是在爲母者細讅兒之虛實而調劑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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