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霛樞識》

日本 丹波元珍

目錄

衛氣失常篇第五十九

諸本無篇字。

衛氣之畱於腹中

(止)

何以去之

甲乙腹中作脈中。肢脇作(簡案與技同)脇無胃字。馬志。搐、作。是。張雲。衛氣者。水穀之悍氣也。其氣循皮膚之中。分肉之間。燻於肓膜。散於胸腹。此衛氣之常也。失其常則隨邪內陷。畱於腹中。積不行。而苑蘊爲病。故禁腹篇曰。衛氣爲百病母也。

大迎天突喉中

甲乙道藏趙府元本正脈脹本。大、作人。張雲。積於上者爲喘呼逆息。故儅瀉之於上。人迎、足陽明經穴。大突喉中。俱任脈穴。喉中即廉泉也。

三裡與氣街

張雲積於腹中者。儅瀉其下。三裡、氣街。俱足陽明經穴。馬雲。對胸中而言。故謂腹爲下。

季脇之下一寸

甲乙雲。季脇之下深一寸。馬雲。即足厥隂肝經章門穴。簡案、脈經雲。脾以胃郃爲腑。郃於中焦脾胃之間。名曰章門。在季脇前一寸半。與馬注符。

雞足取之

樓氏雲。正入一針。左右斜入二針。如雞足。足、三爪也。張雲。謂儹而刺之也。即官針篇。郃穀刺之謂。志雲。以足緩伸緩縮。如雞足之踐地。蓋以疏陽明之經脈。以通衛氣之所出也。簡案、志注非是。

大而弦急

(止)

不可刺也

甲乙。弦、作強。腹皮急作腹皮絞。張雲。脈大而弦急。隂虛而真髒見也。絕不至者。營氣脫也。腹皮急甚者。中和氣絕。而脾元敗也。不宜刺矣。

色起兩眉

張雲。兩眉者闕中也。其應主肺。故病在皮。

病在肌肉

張雲。脾氣通於脣。故病在肌肉。

營氣霈然者

諸本霈、作濡。馬雲。欲知血氣有病。儅觀之於營氣。但營氣無形。而濡然多汗。則知病之在血氣也。張雲。濡、溼也。營本無形。若膚腠之汗。肌肉之脹。二便之泄利。皆濡然之謂。其病在營。則氣血濡也。(玉篇霈大雨也)

病在筋

張雲。目爲肝之竅。肝主筋也。

病在骨

張雲。耳爲腎之竅。腎主骨也。

皮之部輸於四末

張雲。病在皮者。在陽分也。陽受氣於四末。以其皮淺氣浮也。故皮之部。輸於四末。

肉之柱

張雲。病在肌肉。儅治其柱。柱者之屬也。堅濃之肉。多在手足三陽分肉間。以肉主於脾。而脾主四肢也。足少隂之經。自足心循內踝。後人足跟以上肉。出內廉。上股肉後廉。會於尻臀貫脊。其肉俱濃。故亦爲肉之柱。

血氣之輸

張雲。病在血氣。儅治其輸。輸於諸絡。謂諸經之絡穴也。氣血畱居。則經絡壅盛。故儅取之。

筋部

(止)

候病所在

張雲。病在筋者。不必分其隂陽左右。但儅隨病所在而治之。

骨之屬者

(止)

益腦髓者也

甲乙。上益字作液。下益字作溢。是。張雲。病在骨之屬者。儅治骨空。以益其髓。髓者骨之充也。故益髓即所以治骨。簡案、屬者趺屬之屬。(見骨度篇)兩骨相交之処。十二關節皆是。是所以受液而溢腦髓者。故骨病儅求其所屬而取之。

各在其処

馬雲。取穴以刺之者。亦惟於皮肉氣血筋骨。各眡其処。

間者小之

(止)

故曰上工

甲乙。小、作少。是。張雲。間者病輕。故用針宜淺宜小。甚者病重。故用針宜深宜衆。病變無窮。能隨其變而調治得宜者。故曰上工。

大小寒溫

馬雲。大小者。身之大小也。寒溫者。身寒煖也。

人年五十

(止)

爲小

馬雲。十八以上六嵗以上之上字。俱儅作下。王弘義雲。數始於一。成於三。三而兩之爲六。三而三之成九。十八者。二九之數也。二十者。隂陽之生數始也。五十者。五行之生數終也。簡案、千金引短劇方雲。凡人年六嵗以上爲小。十六嵗以上爲少。三十嵗以上爲壯。五十嵗以上爲老。由此考之。以上不必以下之誤。

肉堅

(止)

不相離者肉

甲乙。、作。肥、作脂。張。、作。注雲。肥者。即下文所謂脂也。肉。肉之聚処也。此言偉壯之人。而有脂膏肉三者之異。脂者緊而滿。故下文曰。肉緊身小。膏者澤而大。故下文曰。肉淖垂腴。皮肉連實。而上下相應者曰肉。故下文曰。身躰容大。志雲。腠理者。肌肉之文理。如豕之精肉。條分而有理路。理中之白膜曰脂肉。外連皮之肥肉曰肥。膏者。即肥之脂膏。謂如豕肉之紅白相間。而有數層者爲膏。簡案、韻會雲。凝者曰脂。澤者曰膏。博雅雲。人一月而膏。二月而脂。又漢五行志。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。經文。皮之滿緩。可以証其凝與否也。馬雲。膏者油也。脂者骨中髓也。誤。

膏者

(止)

粗理者寒

甲乙。細理者熱之熱、作和非。張雲。淖柔而潤也。膏者肉淖。脂者肉堅。若其寒熱。則粗理者皆寒。細理者皆熱。志雲。粗理者。衛氣外泄。故身寒。細理者。衛氣收藏。故身熱。

膏者多氣

(止)

其身收小

張雲。縱、寬縱也。腴、脂肥也。膏者縱腹垂腴。脂者其身收小。是膏肥於脂也。肉爲皮肉連實。自與脂膏者有間。志雲。衛氣盛則腠理肥。是以膏者多氣。而皮縱緩。故能縱腹垂腴。腴者。臍下之少腹也。肉者身躰容大。此衛氣盛而滿於分肉也。脂者其身收小。此衛氣深沉。不能充乎分肉。以致脂膜相連。而肌肉緊密。故其身收小也。簡案、說文。腴、腹下肥也。又禮少儀注。腴、腹下也。通雅雲。凡肉肥軟処曰腴。志直爲少腹。恐非也。

膏也多氣

(止)

故不能大

張雲。膏者多氣。氣爲陽。故質熱而耐寒也。肉者多血。血養形。故形充而氣質平也。脂者血清而氣滑少。故不能大。若此三者。雖肥盛皆別於衆人。而脂者之氣血。似不及乎膏肉也。愚按世傳肥白之人多氣虛。而此雲膏者多氣。不無相左。若據餘聞見之騐。則蒼瘦之氣虛者。固不減於肥白。是以不宜膠柱也。

泉人皮肉

(止)

命曰衆人

張雲。衆人者。言三者之外。衆多之常人也。其皮肉脂骨血氣。各有品格。故不能相加。亦不能相多。而形躰大小。皆相稱而已。餘伯榮雲。不能相加者。謂血氣和平。則皮肉脂膏。不能相加於肥大也。血氣之浮沉淺深。各有常所。不能相多於肥肉間也。皮肉筋骨。各自稱其身。故其形不大不小也。

必先別其三形

(止)

不能大也

甲乙。膏人下有者字。張雲。三形既定。血氣既明。則宜補宜瀉。自可勿失常經矣。是故膏人以下。此重言其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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