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外科大成》

清 祁坤

目錄

症變

陽症變而爲隂者。草毉涼葯之過也。於十一日之前。未有膿時。投溫中健脾之葯。如不應。爲純隂。不治。至十五日之後已出膿時。投托裡溫中湯及十二味異功散。輕者十全大補湯倍加蓡、、桂、附以救之。須得瘡熱作痛。膿出食進。身溫脈起爲吉。所爲原本於陽者。故生。隂症變而爲陽者。大方熱葯之驟也。雖得微腫、微紅、微痛、微膿。終不似真陽紅活。亦不得稠濃黃膿。其瘡不久複歸隂矣。所爲原本於隂者。故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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