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黃帝內經·靈樞》

戰國 佚名◎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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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人絕谷第三十二

黃帝曰:願聞人之不食,七日而死何也?

伯高曰:臣請言其故。

大一尺五寸,徑五寸,長二尺六寸,橫屈,受水谷三鬥五升,其中之谷常留二斗,水一斗五升而滿。

上焦泄氣,出其精微,慓悍滑疾,下焦下溉諸腸。

小腸大二寸半,徑八分分之少半,長三丈二尺,受谷二斗四升,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。

迴腸大四寸,徑一寸寸之少半,長二丈一尺,受谷一斗,水七升半。

廣腸大八寸,徑二寸寸之大半,長二尺八寸,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。

腸胃之長,凡五丈八尺四寸,受水谷九鬥二升一合合之大半,此腸胃所受水谷之數也。

平人則不然,胃滿則腸虛,腸滿則胃虛,更虛更滿,故氣得上下,五臟安定,血脈和利,精神乃居。故神者,水谷之精氣也。故腸胃之中,當留谷二斗,水一斗五升。故平人日再後,後二升半,一日中五升,七日五七三鬥五升,而留水谷盡矣。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,水谷精氣津液皆盡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