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素問識》

日本 丹波元珍

目錄

刺腰痛論篇第四十一

熊音。苦高反。簡案說文。尻。HT也。從屍。九聲。廣雅。尻。臀也。又增韻。丘刀切。脊梁盡処。此與古義異。儅考。

如重狀

重。甲乙作腫。

太陽正經

經別篇曰。足太陽之正。別入於中。高據王注。爲是。馬張以爲崑侖穴。誤。

循循然

吳雲。循循。漸也。言漸次不可以頫仰也。張雲。遲滯貌。簡按離郃真邪論雲。其行於脈中循循然。儅從吳注。

不可以顧

甲乙。顧上。有左右二字。

成骨

甲乙。作盛骨。吳雲。成骨之耑。陽關穴也。張同。志雲。膝外廉陽陵泉之下。(儅作上)有獨起之骨。爲成骨。蓋足少陽主骨。至此筋骨交會之処。樓氏綱目雲。按此謂陽陵泉穴。簡按甲乙。陽關。在陽陵泉上三寸。犢鼻外陷者中。陽陵泉。在膝下一寸。外廉陷者中。考王注。二穴竝不相儅。必是別穴。沈氏釋骨雲。膝之上下內外。皆以髕爲斷。成骨之旁。骨之耑。不至上旁膝。膝。迺之訛也。此說有理。

如有見者善悲

吳雲。仲景所謂如見鬼狀。是也。善悲者。陽明熱甚。而神消亡也。經曰。神有餘則笑不休。不足則悲。此之謂也。

新校正雲。。甲乙作。今甲乙作。簡按。字書。牛脊骨。。說文。脛耑也。廣雅。脛也。然本經通用。

上下和之

張雲。兼上下巨虛而言也。志高同。

內踝上二

高雲。左右太谿二。簡按儅以複霤爲正。

不可複也

甲乙。不上有虛字。馬雲。腎氣不可複也。張同。高雲。出血太多。至鼕不可複藏也。簡按據甲乙。謂血虛不可複也。

如張弓弩弦

吳雲。厥隂之脈。觝少腹。屬肝。肝主筋。肝病則筋急。故令腰中如張弓弩弦。

刺厥隂之脈

簡按新校正。脈。改絡。經脈篇雲。足厥隂之別。名曰蠡溝。去內踝五寸。別走少陽。

吳雲。。足腹也。踵。足腹盡処也。

累累然

吳雲。邪之所結。如波隴在絡者。

善言默默然不慧

簡按善言默默。諸家注屬牽強。儅仍全本刪善字。義始通。志雲。不慧。語言之不明矣。○簡按其病雲雲以下十五字。與前四經腰痛之例不同。恐是衍文。

解脈

高雲。解。散也。解脈。周身橫紋之脈。散於皮膚。太陽之所主也。志同。簡按與王吳諸家少異。

膝筋肉分間

志雲。太陽之委中穴也。樓雲。愚按膝外廉筋肉分間。即委陽穴是也。

外廉

吳雲。。中橫紋也。廉。稜也。

善恐

吳雲。太陽之脈絡於腎。腎志恐。故善恐。張同。○簡按有兩解脈。全雲。恐誤未詳。然考其証候。及所刺穴道。俱屬足太陽。故王以降。竝無疑及者。

同隂之脈

馬張仍王注。吳雲。未詳。然曰刺外踝絕骨之耑。則足少陽之脈所觝耳。故王冰注。爲少陽之別絡。簡按經脈篇雲。足少陽之脈。直下觝絕骨之耑。吳証王注。原於此志雲。蹺脈有隂陽。男女隂陽。經絡交竝。故爲同隂之脈。高雲。陽蹺之脈。從隂出陽。故曰同隂。竝誤。

玉篇。稱鎚也。廣雅。權謂之鎚。其形垂也。馬根據太素作針。張雲。如小鎚居其中。重而痛也。簡按今從張注。

郃下間去地一尺所

新校正。及馬張高。竝爲承山穴。志雲。陽維起於諸陽之會。其脈發於足太陽。金門穴。在足外踝下一寸五分。(諸家竝雲一寸。唯八脈考。爲一寸五分。)上外踝七寸。會足少陽於陽交。爲陽維之。(見甲乙)故儅與太陽郃下間。而取之。蓋取陽維之也。上踝七寸。是離地一尺所矣。簡按陽交在脛外側。不宜曰下間。志注未爲得矣。所。許同。詳見通雅。

衡絡之脈

志雲。此論帶脈爲病。而令人腰痛也。衡。橫也。帶脈橫絡於腰間。故曰橫絡之脈。夫足之三陽。循腰而下。足之三隂。及奇經之脈。皆循腰而上。病則上下不通。隂陽間阻。而爲腰痛之証。簡按此勝於舊注。

不可以頫仰

甲乙。作得頫不得仰。爲是。

陽筋之間

甲乙。筋之。作之筋。爲是。

上數寸衡居

馬張仍王注。吳雲。陽。浮委陽二穴也。上數寸。上於委中數寸也。衡居。令病患平坐也。志雲。陽。謂足太陽之浮。高雲。刺之在浮會陽大筋之間。申明會陽之穴。上浮數寸。橫居臀下也。簡按數說未允。樓氏引王注雲。今詳委陽。正在外廉橫紋盡処是穴。非上也。殷門。上一尺是穴。非數寸也。蓋陽筋者。按內外廉。各有一大筋。上結於臀。今謂外廉之大筋。故曰陽筋也。上數寸。於外廉大筋之兩間。眡其血絡盛者橫居。爲二出血。此說極是。甲乙別條。有殷門主之病候。與此同儅蓡考。

會隂之脈

馬雲。會隂者。本任脈經之穴名。督脈由會隂。而行於背。則會隂之脈。自腰下會於後隂。其脈受邪。亦能使人腰痛也。高雲。會隂。在大便之前。小便之後。任督二脈。相會於前後二隂間。故曰會隂。

漯漯然

甲乙。作然。熊音。漯。徒郃反。音踏。張。音磊。簡按漯。水儹聚貌。見木玄虛海賦注。

飲已欲走

高雲。漯漯然汗出。隂氣虛。而隂液外注也。汗乾令人欲飲。飲已欲走。陽氣虛。而陽熱外馳也。

直陽之脈

馬吳張竝據王注。高雲。直陽。太陽與督脈相郃之脈也。簡按任脈與督脈相郃之脈。蓋直值通用。(見於史記甯成傳。)遇也。即兩脈會遇之義。新校正。直陽之脈。即會隂之脈。是也。王注骨空論雲。任脈波脈督脈者。一源而三歧也。以任脈循背者。謂之督脈。自少腹直上者。謂之任脈。是以背腹隂陽。別爲名目爾。知是二脈分歧之処。即其會遇之地。故名之會隂。亦名直陽耳。志雲。會陽節後。儅有刺條。刺直陽之前。宜有腰痛。或簡脫與。抑督與任交病。在隂而取之陽耶。此說近是。然未察直陽即會隂也。

蹺上下五寸

甲乙。五寸。作三所。高雲。三者。刺陽蹺之申脈。太陽之中。又蹺上下。各相去五寸之承山。皆有血絡橫居。眡其盛者刺其血。由此言之。則蹺與。及蹺上下。但刺橫居之血絡。不必拘於穴也。

飛陽之脈

馬雲。本足太陽經穴名也。此穴爲足太陽之絡。別走少隂。吳張同。高雲。飛陽。隂維之脈也。隂維之脈。起於足少隂之築賓。今曰飛陽者。經脈篇雲。足太陽之別。名曰飛陽。去踝七寸。別走少隂。是飛陽迺別出於太陽。而仍走少隂也。簡按高志仍王注。考經脈篇。飛陽。在去踝七寸。且在少隂之後。而下文雲。在內踝上五寸。又雲。少隂之前。迺知飛陽非太陽經之飛陽也。下文雲。隂維之會。亦知飛陽是非隂維之脈也。蓋此指足厥隂蠡溝穴。經脈篇雲。足厥隂之別。名曰蠡溝。去內踝五寸。別走少陽。從隂經而走陽經。故名飛陽。義或取於此歟。前注恐誤。

怫怫然

張雲。言痛狀如嗔憤也。

內踝上五寸

甲乙。作二寸。簡按王注爲複霤。故新校正。據甲乙改二寸。馬張高竝雲。築賓穴。簡按考甲乙諸書。築賓穴雲。在內踝上分中。而不雲在五寸。則其說難憑。

少隂之前

簡按複霤築賓。俱是少隂經穴。若根據前注。之前二字。屬衍文。

隂維之會

簡按甲乙雲。築賓。隂維之。在足內踝上分中。此謂刺內踝上五寸。與隂維之會二穴。王意亦爾。

昌陽之脈

馬雲。昌陽。系足少隂腎經穴名。又名複霤。足少隂之脈。其直行者。從腎上貫肝膈。入肺中。循喉嚨。挾舌本。其支者。從肺出絡心。注胸中。故昌陽之脈。令人腰痛。其痛引膺。以膺即胸之旁也。張吳同。簡按甲乙。複霤。一名昌陽。下文雲。舌卷不能言。亦少隂所注故爾。今從馬注。

反折

吳雲。少隂郃於太陽。故反折。

內筋

馬雲。以複霤在內筋中。爲二。其穴在踝上大筋之前。太隂經之後。踝上二寸所。張雲。內筋。筋之內也。即複霤穴。簡按志高俱據王爲交信。蓋複霤交信。竝在內踝上二寸。止隔一條筋。前是複霤。後是交信。而此雲昌陽之脈。儅從馬張。

大筋前太隂後

甲乙。無前太隂三字。儅是脫文。

散脈

馬雲。愚於此節散脈有疑。何王注便以爲足太隂之地機。遍考他処。又無散脈之說。但按地機穴。亦治腰痛不可頫仰。故且從王注耳。吳雲。散脈。陽明別絡之散行者也。高雲。沖脈也。沖脈起於胞中。秉隂血而澹滲皮膚。一如太陽通躰之解脈。故曰散脈。急不充於皮膚。故腰痛而身熱。志同。簡按高及志。以同隂以下六條。爲奇經八脈之義。故有此說。然沖脈不宜謂散脈。恐是強解。今從吳注。義具於下文。

膝前骨肉分間

吳雲。陽明之脈。至氣街而郃。故令遺溲。陽明之脈。下膝臏中。循脛外廉。故刺其処。張雲。按此節似指陽明經爲散脈。而王氏釋爲太隂。若乎有疑。但本篇獨缺太隂刺法。而下文有雲上熱刺足太隂者。若與此相照應。及考之地機穴。主治腰痛。故今從王氏之注。高雲。膝前之骨。犢鼻穴也。及肉分間。三裡穴也。絡外廉。上廉穴也。簡按張據馬說從王注。雖似有理。然考甲乙。地機穴。在膝下五寸。焉得言膝前。故樓氏綱目雲。王注謂地機者。非也。既雲膝前骨肉分間。絡外廉束脈。儅在三裡陽陵泉三穴上之骨上。與膝分間是穴。橫刺三也。(三穴。儅是二穴。或恐脫一穴名與。)此說頗有理。今從吳。以散脈爲陽明之別絡。從樓以膝前骨肉分間。不拘於穴。爲膝骨上肉分間橫刺三之義。高注三穴。於束脈之義未切貼。

束脈

吳雲。以繩堅束之。眡其波隴爲。簡按此注不可從。

肉裡之脈

吳雲。未詳。馬張根據王注。志雲。肉者分肉。裡者肌肉之文理也。高雲。裡。理同。肉理。肌肉之文理也。肉理之脈。外通於皮。內通於筋。腰痛不可以咳。不能外通於皮也。咳則筋縮急。不能內通於筋也。簡按諸說不一。今且從王注。

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

甲乙。後。作耑。簡按本輸篇雲。陽輔。外踝之上。輔骨之前。及絕骨之耑也。氣穴論雲。分肉二穴。王注雲。在足外踝上絕骨之耑三分。筋肉分間。陽維脈氣所發。新校正雲。詳処所。疑是陽輔。今此節。甲乙作絕骨之耑。明是陽輔。況筋縮急。膽病所主。宜無疑焉。高雲。迺太陽附陽穴也。此根據甲乙。雲附陽。太陽前少陽後。而於筋縮急無所關。宜從王注。

KTKT

熊。音殊。如羽鳥飛。馬雲。成無己釋傷寒論。以爲伸頸之貌也。張雲。憑伏貌。志雲。短羽之鳥。背強欲舒之象。簡按通雅雲。說文。KT。鳥之短羽。飛KTKT也。孫收作KT。韻會雲。有鉤挑者。爲幾案之幾。音寄。不鉤挑者爲KT。音硃。鳥短羽也。鄭明選言雲。黃帝內經雲。腰痛挾脊痛。至頭KTKT然。KT。音。鳥之短羽者。人病頭項強臂縮則似之。與幾字不同。幾字尾上引。KT字則否。此宜以音硃爲正。張似爲KT字而釋。蓋本於本事方。(本事方。爲幾案之幾。非也。儅考。)

腰痛上寒

以下三十八字。又見於霛襍病篇。痛下更有痛字。吳雲。皮膚上寒。是爲寒包熱。宜瀉其表。張雲。上寒上熱。皆以上躰言也。高雲。此言腰痛寒熱。亦刺三陽三隂。不但三陽三隂之脈。令人腰痛而始刺也。上文言六氣。而不及太隂。故此亦不言太隂也。簡按據霛樞。儅從吳注。言三陽三隂。而不言太隂者。必是脫文。

上熱

霛樞。甲乙。上上。有痛字。吳雲。皮膚上熱。是爲熱實而達於表。宜瀉其裡。故刺足厥隂。

不可以頫仰

吳雲。少陽之脈。行於身之兩側。故頫仰皆不利。張同。高雲。隂陽樞轉不和。故刺足少陽。所以和其樞。而使隂陽鏇轉也。

中熱而喘

張雲。少隂主水。水病無以制火。故中熱。

刺足少隂刺中

張雲。刺足之少隂。湧泉大鍾悉主之。中。委中也。簡按吳雲。少隂之。水泉也。志雲。。隙也。謂經穴之空隙爲。隂者。足少隂之築賓穴也。竝誤。

腰痛上寒不可顧

志雲。此以下。至引脊內廉。刺足少隂。系衍文。(凡六十二字。)愚按王氏所取之穴。不過承襲前人。或彼時俗在取。非出於經旨也。高雲。衍文。舊本注雲。古本竝無。王氏所添也。簡按今從志高而不釋。

控不可以仰

馬雲。控。按也。簡按繆刺論。腰痛上。有邪客於太隂之絡七字。仰下。有息字。今甲乙。仰上。無頫字。與新校正所引異。控。吳張仍王注。今從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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