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奇傚良方》

明 董宿

目錄

十不治証

撲損傷,或被傷入於肺者,縱未即死,二七難過。左脇下傷透內者。腸傷斷一半可毉,全斷者不可治。小腹下傷內者。証候繁多者。脈不實重者。老人左股壓碎者。傷破隂子者。血出盡者。肩內耳後傷透於內者。皆不必用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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