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毉方考》

明 吳崑

目錄

痘証七日八日九日間所用方葯考

肉豆蔻赤石脂(各三錢)木香枯礬(各一錢)訶子砂仁龍骨(各二錢)七八日間大瀉者,此方主之。痘至七八日,灌膿起脹之時也。若大瀉而虛其中,則痘必陷下而不可爲矣。然有溼而瀉,有滑而瀉,有積而瀉。溼而瀉者,宜燥之,枯礬、石脂是也。滑而瀉者,宜澁之,龍骨、訶子是也。積而瀉者,宜消之,豆蔻、砂仁是也。迺木香者,調其滯氣,和其腹中而已。

知識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