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壽世青編》

清 尤乘

草葯不可妄用

《甲志》雲∶紹興十九年三月,英川僧希HT,往州南三十裡口掃塔,有客船自番禺至,舟中士人攜一僕,病腳弱,不能行,舟師憫之曰∶吾有一葯,治此病如神,餌之而瘥者,不可勝計。既賽廟畢,飲胙頗醉,迺入山求得,草漬酒,授病者,今天未明服之,如其言,葯入口即呻吟雲∶腸胃如刀割截痛。遲明而死。士人以咎舟師,舟師恚曰∶何有此!即取昨夕所餘葯,自漬酒服之,不超時亦死。蓋此山多斷腸草,人誤食之輒死,舟師所取葯,爲根蔓所纏,醉不暇擇,逕投酒中,以此致禍。則知草葯不可妄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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