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竹林女科証治》

清 竹林寺僧

目錄

臨産宜飲食

産時以飲食爲本,有等婦人臨産不能飲食,則精氣不壯,以何用力?必未産前預買人蓡三五錢,或黨蓡三五兩,將産煎服,大助氣力勝於肉食。又宜頻食稠軟米粥,勿令飢渴以乏氣力,亦不宜食硬冷難化之物,恐産時乏力,以致脾虛不能消化,則産後有傷食之証。又酒不可多飲而致醉,凡産前醉,則無力而四肢不用。産後酒多恐引入血分、四肢,致後有動血及四肢無力,髓骨痛之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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