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針灸大成》

明 楊繼洲

目錄

中指取寸

頭部

前發際至後發際,折作十二節,爲一尺二寸。前發際不明者,取眉心直上行三寸。後發際不明者,取大椎上行三寸。前後俱不明者,折作一尺八寸。頭部直寸,竝根據此法取。眼內角至外角爲一寸,頭部橫穴,竝根據此穴寸法取。神庭穴至曲差穴、曲差穴至本神穴、本神穴至頭維穴各一寸半,自神庭至頭維共四寸半

背部

大椎穴至尾骨穴,共計二十一椎,通作三尺,故謂人爲三尺之軀者,此也。上七椎,每椎一寸四分一厘,共九寸八分七厘。中七椎,每椎一寸六分一厘,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。下七椎,每椎一寸二分六厘,共八寸八分二厘。第二行,俠脊各一寸半,除脊一寸,共折作四寸,分兩旁。第三行,俠脊各三寸,除脊一寸,共折作七寸,分兩旁。

腹部

膺部腹部橫寸,竝用對乳間橫折作八寸。膺腹橫寸取穴,悉根據上法。直寸取穴,根據中行心蔽骨下至臍,共折八寸。人無蔽骨者,取歧骨下至臍心,共折九寸取之。臍下至毛際橫骨,折作五寸。天突至膻中,折作八寸,下行一寸六分爲中庭,上取天突,下至中庭,共折手足部、竝背部橫寸,竝用中指寸取之。

中指同身寸pG-G6.bmp

男左女右,手中指第二節內廷,兩橫紋頭相去爲一寸。取稻心量,或用薄篾量,皆易折而不

伸縮爲準,用繩則伸縮不便,故多不準。

知識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