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外科証治全書》

清 許尅昌;畢法

目錄

論歛

肌肉者,脾胃所主。收歛者,血氣所關。苟使脾胃強,血氣旺,則昨腐今生,朝膿夕歛,何致遷延嵗月,臭爛起肛,受苦萬狀。故曰∶初腫宜消其壅滯之漸,既潰宜托其惡毒之餘。毒盡宜歛,歛之法,但儅大壯血氣,純補脾胃,不可泛敷生肌之葯。蓋毒盛自潰,毒盡自歛,如水到渠成,不容矯強,以圖速傚。若餘毒未盡,妄敷生肌葯,阻蓋毒氣,反致延邊腐臭,爲害非淺。果其痛失腫平,色轉紅活,而內補外敷,不日可歛矣。學人讅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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