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極一病証方論》

宋 陳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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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氣証治

病者身背皆熱,肘臂攣痛,其氣不續,膈間厭悶,食入,則先吐而後下,名曰漏氣。此因上焦傷風,開其腠理,上焦之氣,剽悍滑疾,遇開即出,經氣失道,邪氣內著,故有是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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