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要略》

東漢 張仲景◎著

目錄

百合狐惑陰陽毒病證治第三

1.論曰∶百合病者,百脈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意欲食復不能食,常默然,欲臥不能臥,欲行不能行,飲食或有美時,或有不用食臭時,如寒無寒,如熱無熱,口苦小便赤,諸藥不能治,得藥則劇吐利,如有神靈者,身形如和,其脈微數。

每溺時頭痛者,六十日乃愈;若溺時頭不痛,淅然者,四十日愈;若溺快然,但頭眩者,二十日愈。

其證或未病而預見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後見者,各隨證治之。

2.百合病發汗後者,百合知母湯主之。

百合知母湯

百合(擘)七枚

知母(切)三兩

上先以水洗百合,漬一宿,當白沫出,去其水,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;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,取一升,去滓;後合和,煎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

3.百合病,下之後者,滑石代赭湯主之。

滑石代赭湯

百合(擘)七枚

滑石(碎)三兩(綿裹)

代赭石如彈丸大一枚(碎,綿裹)

上先以水洗百合,漬一宿,當白沫出,去其水,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;別以泉水二升,煎滑石、代赭,取一升去滓;後合和重煎,取一升五合,分溫服

4.百合病,吐之後者,用百合雞子黃湯主之。

百合雞子黃

百合(擘)七枚

雞子黃七枚

上先以水洗百合,漬一宿,當白沫出,去其水,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,納雞子黃,攪勻煎五分,溫服

5.百合病,不經吐、下、發汗,病形如初者,百合地黃湯主之。

百合地黃湯

百合(擘)七枚

生地黃汁一升

上以水洗百合,漬一宿,當白沫出,去其水,更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,內地黃汁,煎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中病,勿更服。大便常如漆。

6.百合病,一月不解,變成渴者,百合洗方主之。

百合洗方

上以百合一升,以水一斗漬之一宿,以洗身。洗已,食煮餅,勿以鹽豉也。

7.百合病,渴不瘥者,栝蔞牡蠣散主之。

栝蔞牡蠣散

栝蔞根、牡蠣(熬)等分

上爲細末,飲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
8.百合病,變發熱一作“發寒熱百合滑石散主之。

百合滑石散

百合(炙)一兩

滑石三兩(一作二兩)

上爲散,飲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當微利者,止服,熱則除。

9.百合病,見於陰者,以陽法救之;見於陽者,以陰法救之。見陽攻陰,復發其汗,此爲逆,見陰攻陽,乃復下之,此亦爲逆。

10.狐惑之爲病,狀如傷寒默默欲眠,目不得閉,臥起不安。蝕於喉爲𧌒,蝕於陰爲狐。不欲飲食,惡聞食臭,其面目乍赤、乍黑、乍白。蝕於上部則聲暍一作“嗄”甘草瀉心湯主之。

甘草瀉心湯

甘草(炙)四兩

黃芩三兩

人蔘三兩

乾薑三兩

黃連一兩

大棗(擘)十二枚

半夏半升

上七味,水一斗,煮取六升,去滓,再煎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
11.蝕於下部則咽乾苦蔘湯洗之。

苦蔘湯

苦蔘一升

以水一斗,煎取七升,去滓,薰洗,日三。

12.蝕於肛者,雄黃薰之。

雄黃薰方

雄黃

上一味,爲末,筒瓦二枚合之,燒向肛薰之。

(《脈經》雲∶病人或從呼吸上蝕其咽,或從下焦蝕其肛陰。蝕上爲𧌒,蝕下爲狐,狐𧌒病者,豬苓散主之。)

13.病者脈數,無熱,微煩,默默但欲臥,汗出。初得之三四日,目赤如鳩眼;七八日,目四眥黑,若能食者,膿已成也。赤小豆當歸散主之。

赤小豆當歸散

赤小豆三升(浸令芽出,曝幹)

當歸

上二味,杵爲散,漿水方寸匕,日三服。

14.陽毒之爲病,面赤斑斑如錦文,咽喉痛,唾膿血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。升麻鱉甲湯主之。

升麻鱉甲湯

升麻二兩

當歸一兩

蜀椒(炒去汗)一兩

甘草二兩

鱉甲(炙)手指大一

雄黃(研)半兩

上六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,頓服之,老小再服。取汗。

(《肘後》、《千金方》∶陽毒升麻湯,無鱉甲有桂;陰毒甘草湯,無雄黃。)

15.陰毒之爲病,面目青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。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湯雄黃、蜀椒主之。

升麻鱉甲湯

升麻二兩

當歸一兩

蜀椒(炒去汗)一兩

甘草二兩

鱉甲(炙)手指大一

雄黃(研)半兩

上六味,以水四升,煮取一升,頓服之,老小再服。取汗。

(《肘後》、《千金方》∶陽毒升麻湯,無鱉甲有桂;陰毒甘草湯,無雄黃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