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毉心方》

日本 丹波康賴

目錄

諸果禁第十二

《養生要集》雲∶凡諸果非時,未成核,不可食。令人生瘡,或發黃膽。又雲∶凡諸果物生兩甲,皆有毒,不可食,害人。又雲∶凡棗桃杏李之輩,若有兩核者,食之傷人。又雲∶凡諸果停久,食之發病。又雲∶凡果墮地三重,食之殺人。《食經》雲∶空腹勿食生果,喜令人膈上熱,爲骨蒸,作癰癤。又雲∶諸果和郃食,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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