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科經綸》

清 蕭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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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婦胎孕遲速論

虞天民曰∶或問,娠婦有按月行經,而胎自長者,有三五個月間,其血大下而胎不墮者,或及期而分娩,或逾月而始生,其理何與?曰∶按月行經,而胎日長者,名曰盛胎。其婦血氣充盛,養胎之外,其血有餘故也。有數月之胎,而血大下,謂之漏胎。因事觸胎,動其妊脈,故血下而不傷子宮也。然雖孕中失血,胎雖不墮,氣血亦虧,多致逾月不産。曾見有十二三月,或十七八月,或二十四五個月生者,往往有之。俱是氣血不足,胚胎難長故耳。凡十月之後未産者,儅服大補氣血之葯,以培養之,庶無分娩之患也。慎齋按∶妊娠十月而産,其常也。其有逾者,如唐堯之與漢昭是也。若雲二年四年,則怪誕不經矣。尚得謂胎孕乎?虞花谿又從而附會之,無稽之言,勿聽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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