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科經綸》

清 蕭壎

目錄

妊娠時月分經養胎之始

巢元方曰∶妊娠一月,名胚胎,足厥隂脈養之。二月名始膏,足少陽脈養之。三月名始胎,手心主脈養之。儅此時,血不流行,形象始化。四月始受水精,以成血脈,手少陽脈養之。五月始受火精,以成氣,足太隂脈養之。六月始受金精,以成筋,足陽明脈養之。七月始受木精,以成骨,手太隂脈養之。八月始受土精,以成膚革,手陽明脈養之。九月始受石精,以成毛發,足少隂脈養之。十月,五髒六腑、關節、人神皆備。其大略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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