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幼科証治準繩》

明 王肯堂

目錄

不治証

搐而不休,休而再搐。驚叫發搐。汗出足冷。痰滿胸喉。口開目直。急驚眼睛繙轉,口中出血,兩足擺跳,肚腹搐動,或神緩而摸躰尋衣,或証篤而神昏氣促,噴葯不下,通關不嚏,心中熱痛,忽大叫者不治。慢驚四肢厥冷,吐瀉咳嗽,麪黯神慘,鴉聲胃痛,兩脇動氣,口生白瘡,發直搖頭,眼青不轉,涎鳴喘嗌,頭軟,大小二便不禁,手足一邊牽引者,皆爲不治。慢脾身冷粘汗,直臥如屍喘嗽,頭軟背直,口噤搖頭,痰如牽鋸之聲,麪無潤澤之色,縮脣氣粗者,不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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