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科精要》

清 馮兆張

胎孕變常記

李時珍曰∶女子二七天癸至,七七天癸絕,此其常也。有女年十二、十三而生子,如褚記室所載,平江囌達卿之女,年十二受孕。有婦人年至五十六十而生子,如遼史所載,亟昔妻年六十,生二男二女,此又異常之尤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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