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毉心方》

日本 丹波康賴

目錄

服丹禁食法第十一

《召魂丹方》雲∶凡病多服丹,經三五以上者,不可食陳臭爛敗之物,生肉蒜齏之類。又雲∶勿犯肥鮮、生血、五辛、生菜等,食其餘,一無所禁。《大清經》雲∶凡儅服丹時慎黃牛肉、羊血羹、白酒、倉米、麥,鯉魚及塵臭爛敗之物,竝不得犯之,自餘任情。又雲∶服丹之時,不宜喫熱食熱羹,食必須冷,不宜過熱,熱即發動,其葯令人吐逆。諸服丹雄黃八石,皆宜斷血食,不然者既不治爲久久使人半身不隨,慎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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