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黃帝內經·素問》

戰國 佚名◎輯

目錄

陰陽別論篇第七

黃帝問曰:人有四經十二從,何謂?

岐伯對曰:四經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,十二月應十二脈。

脈有陰陽,知陽者知陰,知陰者知陽。

凡陽有五,五五二十五陽

所謂陰者,真髒也,見則爲敗,敗必死也。所謂陽者,胃脘之陽也。別於陽者,知病處也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
三陽在頭,三陰在手,所謂一也。

別於陽者,知病忌時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
謹熟陰陽,無與衆謀。所謂陰陽者,去者爲陰,至者爲陽;靜者爲陰,動者爲陽;遲者爲陰,數者爲陽。凡持真脈髒脈者,肝至懸絕急,十八日死;心至懸絕,九日死;肺至懸絕,十二日死;腎至懸絕,七日死;脾至懸絕,四日死。

曰:二陽之病發心脾,有不得隱曲,女子不月;其傳爲風消,其傳爲息賁者,死不治。

曰:三陽爲病發寒熱,下爲癰腫,及爲痿厥腨㾓;其傳爲索澤,其傳爲頹疝。

曰:一陽發病,少氣善咳善泄;其傳爲心掣,其傳爲隔。

二陽一陰發病,主驚駭背痛,善噫善欠,名曰風厥

二陰一陽發病,善脹,心滿善氣。

三陽三陰發病,爲偏枯痿易,四肢不舉

一陽曰鉤,鼓一陰曰毛,鼓陽勝急曰弦,鼓陽至而絕曰石,陰陽相過曰溜。

陰爭於內,陽擾於外,魄汗未藏,四逆而起,起則薰肺,使人喘鳴

陰之所生,和本曰和。是故剛與剛,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。淖則剛柔不和,經氣乃絕。

死陰之屬,不過三日而死;生陽之屬,不過四日而死。

所謂生陽死陰者,肝之心,謂之生陽;心之肺,謂之死陰;肺之腎,謂之重陰;腎之脾,謂之闢陰,死不治。

結陽者,腫四肢

結陰者,便血一升,再結二升,三結三升。

陰陽結斜,多陰少陽石水少腹腫。

二陽結謂之消,三陽結謂之隔,三陰結謂之水,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

陰搏陽別謂之有子陰陽虛腸闢死。

陽加於陰謂之汗。陰虛陽搏謂之崩。

三陰俱搏,二十日夜半死。

二陰俱搏,十三日夕時死。

一陰俱搏,十日死。

三陽俱搏且鼓,三日死。

三陰三陽俱搏,心腹滿。發盡,不得隱曲,五日死。

二陽俱搏,其病溫,死不治,不過十日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