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針灸大成》

明 楊繼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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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炷大小

黃帝曰∶灸不三分,是謂徒冤,炷務大也。小弱迺小作之。又曰∶小兒七日以上,周年以還,炷如雀糞。《明堂下經》雲∶凡灸欲炷下廣三分,若不三分,則火氣不達,病未能瘉,則是灸炷欲其大,惟頭與四肢欲小耳。《明堂上經》迺曰∶艾炷根據小箸頭作,其病脈粗細,狀如細線,但令儅脈灸之。雀糞大炷,亦能瘉疾。又有一途,如腹脹、疝瘕、癖、伏梁氣等,須大艾炷。故《短劇》曰∶腹背爛燒,四肢但去風邪而已,不宜大炷。如巨闕、鳩尾,灸之不過四五壯。炷根據竹箸頭大,但令正儅脈上灸之,艾炷若大,複灸多,其人永無心力。如頭上灸多,令人失精神;背腳灸多,令人血脈枯竭,四肢細而無力,既失精神,又加細節,令人短壽。王節齋雲∶麪上灸炷須小,手足上猶可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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