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達生編》

清 亟齋居士

胎死腹中

胎死。衹宜彿手散。服之自下。或不下。再用平胃散一服。加樸硝二三錢。能令化下極易耳。古人立法各有精義。且經屢騐。不吾欺也。勿用奇方怪葯。以傷母命。或問何以知其胎死。曰麪赤舌青。母活子死。麪青舌赤。子活母亡。麪舌俱青。子母俱死。況死胎墜脹。疼痛亦與常産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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