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食鋻本草》

清 柴裔

【鱉】

凡頭足不縮。獨目赤目。腹下不紅。腹生王字形。或有蛇紋者。俱不可食。孕婦食之。生子項短。不可與莧菜芥子。及豬兔之肉鴨蛋同食。傷害人。

【蟹】

八月後。方可食。早食有毒。凡腳生不全。獨螯獨目。腹下有毛者。俱不可食。蟹性極冷。易成內傷腹痛。

【蛤蜊】

性冷。多食令腹痛。蜆能發嗽。消腎生痰。

【螺螄】

大寒。解熱醒酒。難消化。作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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