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黃帝內經·素問》

戰國 佚名◎輯

目錄

刺法論篇第七十二

黃帝問曰:升降不前,氣交有變,即成暴鬱,餘已知之。如何預救生靈,可得卻乎?

岐伯稽首再拜對曰:昭乎哉問!臣聞夫子言,既明天元,須窮法刺,可以折鬱扶運,補弱全真,瀉盛蠲餘,令除斯苦。

帝曰:願卒聞之。

岐伯曰:升之不前,即有甚兇也。

木欲升,而天柱窒抑之,木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足厥陰之井。

火欲升,而天逢窒抑之,火欲發鬱,亦須待時,君火相火,同刺包絡之滎。

土欲升,而天衝窒抑之,土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足太陰之俞。

金欲升,而天英窒抑之,金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手太陰之經。

水欲升,而天芮窒抑之,水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足少陰之合。

帝曰:升之不前,可以預備,願聞其降,可以先防。

岐伯曰:既明其升,必達其降也。升降之道,皆可先治也。

木欲降,而地晶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鬱發,散而可得位,降而鬱發,暴如天間之待時也,降而不下,鬱可速矣。降可折其所勝也,當刺手太陰之所出,刺手陽明之所入。

火欲降,而地玄窒抑之,降而不入,抑之鬱發,散而可矣,當折其所勝,可散其鬱,當刺足少陰之所出,刺足太陽之所入。

土欲降,而地蒼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,當折其勝,可散其鬱,當刺足厥陰之所出,刺足少陽之所入。

金欲降,而地彤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,當折其勝,可散其鬱,當刺心包絡所出,刺手少陽所入也。

水欲降,而地阜窒抑之,降而不下,抑之鬱發,散而可入,當折其土,可散其鬱,當刺足太陰之所出,刺足陽明之所入。

帝曰:五運之至,有前後與升降往來,有所承抑之,可得聞乎刺法

岐伯曰:當取其化源也。是故太過取之,不及資之。太過取之,次抑其鬱,取其運之化源,令折鬱氣。不及扶資,以扶運氣,以避虛邪也。資取之法令出《密語》。

黃帝問曰:升降之刺,以知其要,願聞司天未得遷正,使司化之失其常政,即萬化之或其皆妄。然與民爲病,可得先除,欲濟羣生,願聞其說。

岐伯稽首再拜曰:悉乎哉問!言其至理,聖念慈憫,欲濟羣生,臣乃盡陳斯道,可申洞微。

太陽復布,即厥陰不遷正不遷正氣塞於上,當瀉足厥陰之所流。

厥陰復布,少陰不遷正不遷正即氣塞於上,當刺心包絡脈之所流。

少陰復布,太陰不遷正不遷正即氣留於上,當刺足太陰之所流。

太陰復布,少陽不遷正不遷正則氣塞未通,當刺手少陽之所流。

少陽復布,則陽明不遷正不遷正則氣未通上,當刺手太陰之所流。

陽明復布,太陽不遷正不遷正則復塞其氣,當刺足少陰之所流。

帝曰:遷正不前,以通其要,願聞不退,欲折其餘,無令過失,可得明乎?

岐伯曰:氣過有餘,復作布正,是名不退位也。使地氣不得後化,新司天未可遷正,故復布化令如故也。

巳亥之歲天數有餘,故厥陰不退位也,風行於上,木化布天,當刺足厥陰之所入。

子午之歲,天數有餘,故少陰不退位也,熱行於上,火餘化布天,當刺手厥陰之所入。

醜未之歲,天數有餘,故太陰不退位也,溼行於上,雨化布天,當刺足太陰之所入。

寅申之歲,天數有餘,故少陽不退位也,熱行於上,火化布天,當刺手少陽之所入。

卯酉之歲,天數有餘,故陽明不退位也,金行於上,燥化布天,當刺手太陰之所入。

辰戌之歲,天數有餘,故太陽不退位也,寒行於上,凜水化布天,當刺足少陰之所入。

故天地氣逆,化成民病,以法刺之,預可平痾。

黃帝問曰:剛柔二幹失守其位,使天運之氣皆虛乎?與民爲病,可得平乎?

岐伯曰:深乎哉問!明其奧旨,天地迭移,三年化疫,是謂根之可見,必有逃門。

假令甲子剛柔失守,剛未正,柔孤而有虧,時序不令,即音律非從,如此三年,變大疫也。詳其微甚,察其淺深,欲至而可刺,刺之,當先補腎俞,次三日,可刺足太陰之所注。又有下位己卯不至,而甲子孤立者,次三年作土癘,其法補瀉,一如甲子同法也。其刺以畢,又不須夜行及遠行,令七日潔,清淨齋戒。所有自來腎有久病者,可以寅時面向南,淨神不亂,思閉氣不息七遍,以引頸嚥氣順之,如咽甚硬物,如此七遍後,餌舌下津令無數。

假令丙寅,剛柔失守,上剛乾失守,下柔不可獨主之,中水運非太過,不可執法而定之,布天有餘,而失守上正,天地不合,即律呂音異,如此即天運失序,後三年變疫。詳其微甚,差有大小,徐至即後三年,至甚即首三年,當先補心俞,次五日,可刺腎之所入。又有下位地甲子,辛巳柔不附剛,亦名失守,即地運皆虛,後三年變水癘,即刺法皆如此矣。其刺如畢,慎其大喜欲情於中,如不忌,即其氣復散也,令靜七日,心欲實,令少思。

假令庚辰,剛柔失守,上位失守,下位無合,乙庚金運,故非相招,布天未退,中運勝來,上下相錯,謂之失守,姑洗林鐘,商音不應也,如此則天運化易,三年變大疫。詳其天數,差有微甚,微即微,三年至,甚即甚,三年至,當先補肝俞,次三日,可刺肺之所行。刺畢,可靜神七日,慎勿大怒,怒必真氣卻散之。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,即乙柔幹,即上庚獨治之,亦名失守者,即天運孤主之,三年變癘,名曰金癘,其至待時也。詳其地數之等差,亦推其微甚,可知遲速爾。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,肝欲平,即勿怒。

假令壬午,剛柔失守,上壬未遷正,下丁獨然,即雖陽年,虧及不同,上下失守,相招其有期,差之微甚,各有其數也,律呂二角,失而不和,同音有日,微甚如見,三年大疫,當刺脾之俞,次三日,可刺肝之所出也。刺畢,靜神七日,勿大醉歌樂,其氣復散,又勿飽食,勿食生物,欲令脾實,氣無滯飽,無久坐,食無太酸,無食一切生物,宜甘宜淡。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,未得中司,即氣不當位,下不與壬奉合者,亦名失守,非名合德,故柔不附剛,即地運不合,三年變癘,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。

假令戊申,剛柔失守,戊癸雖火運,陽年不太過也,上失其剛,柔地獨主,其氣不正,故有邪幹,迭移其位,差有淺深,欲至將合,音律先同,如此天運失時,三年之中,火疫至矣,當刺肺之俞。刺畢,靜神七日,勿大悲傷也,悲傷即肺動,而真氣復散也,人慾實肺者,要在息氣也。又或地下甲子,癸亥失守者,即柔失守位也,即上失其剛也,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,即運與地虛,後三年變癘,即名火癘。

是故立地五年,以明失守,以窮法刺,於是疫之與癘,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,窮歸一體也,即刺疫法,只有五法,即總其諸位失守,故只歸五行而統之也。

黃帝曰:餘聞五疫之至,皆相染易,無問大小,病狀相似,不施救療,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?

岐伯曰:不相染者,正氣存內,邪不可幹,避其毒氣,天牝從來,復得其往,氣出於腦,即不邪幹。氣出於腦,即室先想心如日。欲將入於疫室,先想青氣自肝而出,左行於東,化作林木。次想白氣自肺而出,右行於西,化作戈甲。次想赤氣自心而出,南行於上,化作焰明。次想黑氣自腎而出,北行於下,化作水。次想黃氣自脾而出,存於中央,化作土。五氣護身之畢,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,然後可入於疫室。

又一法,於春分之日,日未出而吐之。

又一法,於雨水日後,三浴以藥泄汗。

又一法,小金丹方:辰砂二兩,水磨雄黃一兩,葉子雌黃一兩,紫金半兩,同入閤中,外固,了地一尺,築地實,不用爐,不須藥制,用火二十斤煅之也,七日終,候冷,七日取,次日出合子,埋藥地中,七日取出,順日研之三日,煉白沙蜜爲丸,如梧桐子大,每日望東吸日華氣一口,冰水下一丸,和氣咽之,服十粒,無疫幹也。

黃帝問曰:人虛即神遊失守位,使鬼神外幹,是致夭亡,何以全真?願聞刺法

岐伯稽首再拜曰:昭乎哉問!謂神移失守,雖在其體,然不致死,或有邪幹,故令夭壽。

只如厥陰失守,天以虛,人氣肝虛,感天重虛,即魂遊於上,邪幹大氣,身溫猶可刺之,刺其足少陽之所過,復刺肝之俞。

人病心虛,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遇火不及,黑屍鬼犯之,令人暴亡,可刺手少陽之所過,復刺心俞

脾病,又遇太陰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又遇土不及,青屍鬼邪犯之於人,令人暴亡,可刺足陽明之所過,復刺脾之俞。

肺病,遇陽明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又遇金不及,有赤屍鬼幹人,令人暴亡,可刺手陽明之所過,復刺肺俞

腎病,又遇太陽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又遇水運不及之年,有黃屍鬼干犯人正氣,吸人神魂,致暴亡,可刺足太陽之所過,復刺腎俞

黃帝問曰:十二髒相使,神失位,使神彩之不圓,恐邪幹犯,治之可刺,願聞其要。

岐伯稽首再拜曰:悉乎哉問!至理,道真宗,此非聖帝,焉究斯源,是謂氣神合道,契符上天。

心者,君主之官神明出焉,可刺手少陰之源。

肺者,相傅之官,治節出焉,可刺手太陰之源。

肝者,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,可刺足厥陰之源。

膽者,中正之官,決斷出焉,可刺足少陽之源。

膻中者,臣使之官,喜樂出焉,可刺心包絡所流。

脾爲諫議之官,知周出焉,可刺脾之源。

胃爲倉廩之官五味出焉,可刺胃之源。

大腸者,傳道之官,變化出焉,可刺大腸之源。

小腸者,受盛之官,化物出焉,可刺小腸之源。

腎者,作強之官,伎巧出焉,刺其腎之源。

三焦者,決瀆之官水道出焉,刺三焦之源。

膀胱者,州都之官精液藏焉,氣化則能出焉,刺膀胱之源。

凡此十二官者,不得相失也。

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,亦法有修真之道,非治疾也,故要修養和神也。道貴常存,補神固根,精氣不散,神守不分,然即神守,而雖不去,亦能全真。人神不守,非達至真,至真之要,在乎天玄,神守天息,復入本元,命曰歸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