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胎産心法》

清 閔純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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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月養胎辨竝慎擇毉葯論

凡婦人有孕,則手足十二經脈氣血周流,俱供養胎元,豈有逐月某經養某胎之理,故不具載。如孕婦有疾,必擇專門名毉,平日相信而無錯誤者,方可用之。若未試之毉,有毒之葯,切勿輕用,以貽後悔。更不可輕用針灸,以致墮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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