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儒門事親》

金 張從正

目錄

發驚潮搐八十九

夫小兒三、五嵗時,或七、八嵗至十餘嵗,發驚潮搐,涎如拽鋸,不省人事,目瞪喘急,將欲死者,《內經》曰∶此皆得於母胎中所授。悸惕怕怖,驚駭恐懼之氣,故令小兒輕者爲驚吊,重者爲癇病風搐,爲腹中積熱,爲臍風。以上証候,可用吐涎及吐之葯,如吐訖,宜用硃、犀、腦、麝清涼墜涎之葯。若食乳之子,母亦宜服安魂定魄之劑,定志丸之類。如婦人懷孕之日,大忌驚憂悲泣,縱得子,必有諸疾。

知識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