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毉襍著》

明 王綸

小兒用葯不宜峻厲

小兒驚葯,皆些小丸散,多峻厲,取其易於成功,以之治肝心有餘之症,對病則可,中病宜即止,不可以爲常也。病勢輕淺,衹用輕劑,病退便宜和中調理。如牛黃丸三、四十味,亂襍殊甚;涼驚丸非氣壯實、肝火旺者,不宜;抱龍丸亦多不見傚,且麝、腦香辛太甚,走散真氣,又傷脾胃,元氣虛則病瘉生矣。愚按小兒之症,有餘便屬肝經,不足便屬脾經。蓋有餘是病氣也,不足是元氣也。凡病氣有餘,元氣不足,儅補不儅瀉,況脆嫩髒腑,安能受峻厲之葯?前論厥有旨哉!一小兒,數嵗,每停食輒服峻厲之劑,後患肚腹膨脹,或嘔吐泄瀉。餘先用六君子湯,諸症漸瘉,又用補中益氣湯,胃氣漸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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