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針灸易學》

清 李守先

論取寸

人有高低,因寸有長短。取病患手中指中節,屈指二橫紋頭爲一寸,刺手足竝背橫量用之。,去一寸,仍八寸,刺腹上下用之。病患兩乳間,以稻草量定,分爲八寸,刺腹橫量用之。病患前眉心至大椎,分爲一尺八寸,刺頭麪用之。病患目內至外爲一寸,刺頭橫量用之。

知識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