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竹林女科証治》

清 竹林寺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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齒不生

嬰兒齒不生者,由齒爲骨之所終,髓之所養,稟氣不足,則髓不能充,故齒久不生。宜用川芎、乾地黃、儅歸、山葯、白芍各一兩、沉香五錢、甘草三錢。爲末,白湯調下五分;外用葯末乾摻齒齦上,手指擦之,日二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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