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正骨心法要旨》

清 吳謙

方法縂論

今之正骨科,即古跌打損傷之証也。專從血論,須先辨或有瘀血停積,或爲亡血過多,然後施以內治之法,庶不有誤也。夫皮不破而內損者,多有瘀血;破肉傷,每致亡血過多。二者治法不同。有瘀血者,宜攻利之;亡血者,宜補而行之。但出血不多,亦無瘀血者,以外治之法治之,更察其所傷上下輕重淺深之異,經絡氣血多少之殊,必先逐去瘀血,和榮止痛,然後調養氣血,自無不傚。若夫損傷襍証論中不及備載者,俱分門析類詳列於後,學人宜盡心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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