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幼科心法要訣》

清 吳謙

目錄

瀉証縂括

小兒泄瀉認須清,傷乳停食冷熱驚,髒寒脾虛飧水瀉,分消溫補治宜精。【注】瀉之一証,多因脾被溼浸,土不勝水而成。然致病之原各異∶或乳食停滯不化,或感受寒暑之氣,或驚邪外觸,或髒受寒冷,或脾虛作瀉,更有飧瀉、水瀉之証。致疾之因不同,而調治之法亦異。毉者詳細辨之,或分消、或溫補,因証施治,庶不誤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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