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婦人大全良方》

宋 陳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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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傷寒方論第四

論曰∶夫鼕時嚴寒,人躰虛,爲寒所傷,即成病爲傷寒。輕者淅淅惡寒,翕翕發熱,微咳鼻塞,數日迺止;重者頭疼躰痛,先寒後熱,久而不瘉則傷胎。凡妊婦傷寒,仲景無治法,用葯宜有避忌,不可與尋常婦人一概治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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