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擇要綱目》

清 蔣介繁

目錄

三七根

(一名金不換。)【氣味】甘微苦溫無毒。【主治】止血散血定痛。金刃箭傷跌撲杖瘡血出不止者。嚼爛塗或爲末摻之。其血即止。亦主吐血衄血。下血血痢。崩中經水不止。産後惡血不下。血暈血痛。赤目癰腫。虎咬蛇傷諸病。此葯近時始出。南人軍中用爲金瘡要葯。雲有奇功。又雲凡杖撲傷損瘀血淋漓者。隨即嚼爛罨之即止。青腫者即消散。若受杖時。先服一二錢。則血不沖心。杖後尤宜服之。産後服亦良。大觝此葯氣溫味甘微苦。迺陽明厥隂血分之葯。故能治一切血病。與騏竭紫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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